>广佛(佛冈)产业园(首期)基础公建配套及生态水利设施项目(东片区)监理招标公告 1.
>本招标项目广佛(佛冈)产业园(首期)基础公建配套及生态水利设施项目(东片区)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经济发展部以广佛经发批〔2020〕4号、5号、6号、7号、8号、11号、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佛(佛冈)产业园高新投资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监理费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 >2.1.2 工程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和内容:对广佛(佛冈)产业园(首期)基础公建配套及生态水利设施项目(东片区)实施工程监理工作,包括以下8 个子项:规划21路(中段)、规划22路(东段)、规划27路(规划3路至规划22路、入园大道一横路(东段)(入园大道一横路(中段)至规划28路)、规划31路、1号排洪渠整治工程、2#、3#污水提升泵站工程、东区(一期)土方平整工程。 >其中:1.规划21路(中段):工程总投资4630.55万元、建安费最高限价3040.10万元;全长约0.56km,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24m,设计速度40km/h, 线位为东西走向。包括人行道、给排水、管道等工作内容; >2.规划22路(东段):工程总投资5711.63 万元、建安费最高限价3780.72万元;全长约0.5km,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32m,设计速度60km/h, 线位为东西走向。包括道路、给排水管道、电力管沟、桥梁等工作内容; >3.规划27路(规划3 路至规划22路):工程总投资12311.41万元、建安费最高限价8231.41万元;全长约1.6km,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45m,设计速度60km/h; 线位为南北走向。包括人行道、给排水、管道等工作内容; >4.入园大道一横路(东段)(入园大道一横路(中段)至规划28 路):工程总投资8819万元、建安费最高限价5857.31万元;全长约810m,道路等级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38m,设计速度60km/h, 线位为东西走向。包括人行道、给排水、管道等工作内容; >5.规划31路:工程总投资867.03万元、建安费最高限价559.70 万元;全长约281m,道路等级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5m,设计速度20km/h,线位为南北走向。包括人行道、给排水、管道等工作内容; >6. 1号排洪渠整治工程:工程总投资8891.73万元、建安费最高限价5685.31 万元;包括整治排洪渠约2115m,新建溢流堰1座,新建跌水11座等; >7. 2号、3号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工程总投资3221.02 万元、建安费最高限价2102.72万元;包括提升泵站土建、安装工程,污水管道工程等; >8.东区(一期)土方平整工程:工程总投资18340.25万元、建安费最高限价12880.12 万元;包括土方平整、边坡防护等。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2792.62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2137.39万元; >2.1.3 工程建设 >2.1.4 工程投资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62792.6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2137.39 万元(其中:1.规划21路(中段)建安费最高限价3040.10万元;2.规划22路(东段):建安费最高限价3780.72万元;3.规划27路(规划3路至规划22路):建安费最高限价8231.41万元;4.入园大道一横路(东段)(入园大道一横路(中段)至规划28路):建安费最高限价5857.31万元;5.规划31路:建安费最高限价559.70万元;6.1号排洪渠整治工程:建安费最高限价5685.31万元;7.2号、3号污水提升泵站工程:建安费最高限价2102.72万元;8.东区(一期)土方平整工程:建安费最高限价12880.12万元); >2.1.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范围 >2.2.1 监理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监督、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以及协调建设单位和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等。 >2.2.3 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准备阶段:从中标通知书发出到工程开工之日;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2 年。 >竣工结算期:从结算送审到结算终审。 >2.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780.2万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自2015年1 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市政公用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3.3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建设部2006 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备注:根据《关于优化建筑工程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6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信息为准)。 >3.7 投标人出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8 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处罚有效期内)的单位或个人(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三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 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 年6月23 日00时00分至2020 年 7月14 日10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5.2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23 日00时00分至2020 年7月14 日10时00分。投标人通过 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