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
瓶装高压氢气供氢系统招标公告
ZJTY10200771
赣浙国华信丰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项目业主为赣浙国华(信丰)发电 。项目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占20%比例,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解决,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瓶装高压氢气供氢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省电力建设 (委托为代理单位) 。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
1套储氢站设备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二、投标资格条件:
1、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应具有2个单机容量为600MW 及以上火力发电厂供氢系统设备国内合同业绩(2018年6月1日前签订)并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内必须包含设备容量与规格等信息); 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未取得“”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单位登记手续。具体登记办法可详见“→客服中心→投标人注册流程”。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至2020年7月1日17:00(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支付方式:平台支付。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并采用“不见面”方式在线开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备注:为了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传播需要,目前杭州市内交通出行及小区、餐饮等公共场所出入已启用“杭州健康码”认证,认证为绿码方可通行,认证为红码或黄码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投标文件递交杭州市密渡桥路15号新世纪大厦目前对于不具备相关规定的外来人员限制进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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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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