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 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项目EPC工程尿素尿素溶解罐、尿素溶液储罐、疏水箱等供货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尿素尿素溶解罐、尿素溶液储罐、疏水罐及其附属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 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模:2×350MW。
2.3 建设工期:2020年05月-10月。
2.4 标段划分:尿素尿素溶解罐、尿素溶液储罐、疏水罐、压缩空气罐采购。
2.5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1台64m3尿素溶解罐、1台60m3尿素溶解罐、2台160m3尿素溶液储罐、2台125m3尿素溶液储罐、1台64m3疏水箱、1台60m3疏水箱、2台2m3压缩空气储罐,包括供货、运输及安装等。
2.6 交货地点: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华能渑池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7 交货期:2020年08月15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台罐(箱)制造供货或安装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相关业绩的内容、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资格能力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2)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24日9:00起至2020年7月1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