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批集中招标 (第一批光伏光伏并网逆变器设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加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
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 及数量 |
采 购 容量(MW) |
储备 容量(MW)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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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串式 1 标段 |
100kW 及以上 /1500V |
700 |
1100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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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串式 2标段 |
500 |
800 |
1000 |
|
3 |
|
组串式 3 标段 |
150 |
3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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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
组串式 4标段 |
50 |
150 |
1000 |
|
5 |
|
集中式 1 标段 |
3.125M W/1500 V |
200 |
250 |
100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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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 2标段 |
150 |
2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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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
集中式 3 标段 |
60 |
60 |
1000 |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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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式 4标段 |
40 |
4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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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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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散式 1标段 |
1500V |
100 |
120 |
1000 |
注:1、组串式 1 至 4 标段必须同时投标,且 4 个标段投标报价相同;集中式 1 至 4 标段必须同时投标,且 4 个标段投标报价相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或其设备制造单位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检测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在近 3 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以及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
6)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 制造商注册资本金 5000 万元(含)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
(含)人民币及以上,并需提供唯一指定代理证明资料;
2) 产品必须通过CGC/CQC 或PCCC 三项之一的产品认证;
3) 所有标段投标产品的生产商应为 光伏电池组件及逆变器设备供应商名录(2020 年版)内的企业或国家电投所属具备生产能力的企业;同一品牌的代理商及生产商不能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7 月 3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