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第二十九批集中招标(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2020 年煤炭码头拖轮服务)招标二次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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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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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煤炭码头拖轮服务 |
本次招标项目为与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煤炭码头配套的拖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 2 艘全回转型中马力及以上拖轮,且符合海事、引航具体要求, 满足 5 万吨级船舶正常靠离泊作业需求,适用于滨海港锚地、进港航道及滨海发电公司码头港池水域的作业。投标人投标时应结合航区内海图(引航参考图)、潮汐表及作业地港口及海事部门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合理报价。招标范围详见第三卷《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煤炭码头拖轮服务技术规范书》 |
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 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 2020 年煤炭码头拖轮服务 |
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 4. 信誉要求:(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 经营状况良好。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专项资格条件: 1、投标人拟投用的拖轮(拖轮动力不得低于《江苏省沿海港口船舶靠离泊和引航或移泊使用拖轮艘数配备标准》)及船员资质证书应符合海事主管部门和码头调度要求,并在港内具有对外消防能力。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5 年 5 月至 2020 年 5 月)具有两家及以上港口企业(煤炭或矿山港口)5 万吨级船舶靠离泊、移泊、引航作业服务业绩。投标方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的复印件及项目后评价(封面、进出港主力船型、签字页以等),以证明投标方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管理业绩,年龄男不超 55 周岁,女不超 50 周岁。 |
4.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0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07 月 02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