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泥掺烧二期工程活化给料机、皮带输送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金山区漫华路 8 号;上海市闵行区丽江路 2 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土建施工 |
计划工期:2020 年 7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2. |
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设备安装 |
计划工期: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
3. |
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活化给料机采购 |
交货期限:2020 年 8 月 30 日之前完成设备交付。 |
4. |
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皮带输送系统采购 |
交货期限:2020 年 8 月 30 日之前完成设备交付。 |
5. |
工程公司闵行燃机升压站 II 段和继电器楼电气二次安装工程 |
计划工期:2020 年 07 月 15 日-2023 年 12 月 30 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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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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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土建施工 |
1 批 |
污泥储运仓、栈桥 下休息室、输送带 转运站、室外道路、基坑围护等土建施 工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工期: 2020 年 7月 20 日至2020 年 12月 31 日 |
上海金山区漫华路 8 号 |
10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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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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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设备安装 |
1 批 |
活化给料机、皮带输送机、负压风机及管道、湿污泥储存仓等设备安装和电气控制、消防、网络通信等系统安 装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工期: 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 |
上海金山区漫华路 8 号 |
1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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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活化给料机采购 |
1 批 |
四台(套)可调活化振动给料机,额定出力:300t/h; 传动型式:振动电机配气控可变力 轮;供电电源: AC380V,50Hz;控制方式:程控及就 地控制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交货期限: 2020 年 8 月 30 日之前完成设备交付。 |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 8 号 |
10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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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皮带输送 系统采购 |
1 批 |
胶带机带宽分别为普通带式输送机B=1000mm 共 3 条, 管状带式输送机B =1400m 共 1 条, 总计 4 条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交货期限: 2020 年 8 月 30 日之前完成设备交付。 |
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 8 号 |
100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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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公司闵行燃机升压站 II 段和继电器楼电气二次安装工程 |
1 批 |
电气二次安装工 程,其中包括: 继保、远动测量、低压变配电、UPS、直流系统的控制、动力电缆、光纤,施放接线及配合调试 (详见电缆清册)、配合整组启动等相 关工程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计划工期: 2020 年 07 月 15 日 -2023 年 12 月30 日 |
上海市闵行区丽江路 2 号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 程土建施工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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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需持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11、业绩要求:在最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建筑施工工程和至少 2 个深基坑围护施工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设备安装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 需持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11、业绩要求:在最近 5 年内,具有至少 2 个输煤系统施工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封面页、范围页或技术协议、签字页等复印件),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
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活化给料 机采购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3 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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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7、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8、投标人需为设备生产厂家或进口设备的代理商,如为进口设备的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 9、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在国内电力行业至少 10 台出力不小于 750t/h(正常煤种)的活化给料机设备的供货业绩,并已成功运行 3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生产/投产日期和参数),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工程公司漕泾电厂污泥掺烧二期工程皮带输送系统采购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3 年内至少两年盈利。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7、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8、投标人需为设备生产厂家或进口设备的代理商,如为进口设备的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函; 9、业绩要求:投标方应具有 5 年内(起止时间 2015 年 6 月 1 日-至今)2 个及 以上同类型设备供货业绩,并已成功运行 2 年及以上;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生产/投产日期和参数),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5. |
工程公司闵行燃机升压站 II 段和继电器楼电气二次安装工程 |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投标人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8、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能监会承装、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应具有近 5 年内已完成并成功投运的 2 个及以上发电厂或变电站类似的施工工程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服务内容、期限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 10、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有二级建造师级及以上资格,不大于法定退休年龄;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6 月 24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