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坂城风电二场技改项目总承包采购公开招标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达坂城风电二场技改项目位于乌鲁木齐达坂城区柴窝堡乡天山牧场4队2号。柴窝堡乡位于乌鲁木齐东南部,距离乌鲁木齐市36km,场址区域东西宽约2.5km,南北长约8.5 km,场址总面积约17.2 km2。风电场属平原地带,海拔高度在1100~1200m 之间,风能资源丰富,系我国风能资源I类地区,年平均风速达8米/秒以上。 风电场邻近G3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较好。工程依据:龙源电力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关于新疆公司天风二场开展风电机组置换技改工作的批复。
达坂城风电二场装机容量为90.75MW,装机台数123台,运行时间15年以上的机组78台(其中超过设计使用寿命的70台),90%为0.6兆瓦以下机组,以上容量为48MW,占全场容量比53%。其中6台BONUS600kW机组运行年限已达23年,64台VESTAS600kW机组运行年限已达22年。老旧机组可利用率逐年降低,现计划新建一台风机发电机。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新建一台风电机组,包括主机、塔筒、箱变设备采购;机组吊装;风机基础施工;场内集电线路施工、监理、后台接入;各种验收、试运行、移交、质保期服务及配合结算审计和项目政策处理等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3项目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风电场施工总承包工作,需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6)投标人应取得主机厂商的供货承诺书。
注: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投标人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6月25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02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