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玉环一期海上风电项目海缆采购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广东阳江青洲三500MW海上风电项目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500MW,拟布置单机容量为6MW及以上海上风力发电机组,最终台数以风电机组招标结果为准。风电机组发出电能通过20回35kV集电海底电缆接入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通过2回220kV海底电缆接入陆上集控中心。
浙江台州玉环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位于浙江省玉环市近海海域,海底地形较平坦,为滨海相沉积地貌单元,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布置单机容量为7MW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工程集电线路采用66kV电压等级,所发电能通过66kV海缆送入陆上升压站。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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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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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缆 |
220kV海缆、66kV、35kV海缆、海缆终端、J型管中心夹具和弯曲限制器、海缆中间接头、海缆在线监测等设备及附件的设计、材料采购、制造、出厂试验、包装、交货。详见招标文件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缆】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必须具有220kV等级及以上光电复合海缆累计超过50公里的业绩(含合同业绩)。
3.投标人为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投标人应能提供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与招标产品同型号完整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如投标时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第一批投标设备发货前取得报告。
4.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应提供2016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具备满足本项目工程进度要求的供货能力的承诺函。
6.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近3年内(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以事故发生时间为准)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投标人需为海缆实体制造企业,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28 11:00到2020-07-0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28 11:00到2020-07-03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