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凝结水调负荷的节能型协调控制系统技术研究和实施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350号。
项目概况及范围:针对 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机组低压回热系统配置,通过本项目拟实施一套凝结水辅助调频控制功能。在不增加设备投资的基础上,利用机组回热系统的蓄能,同时与协调控制系统优化有效结合,有效提高机组一次调频响应性能。项目实施包括两个阶段,即理论计算与分析、研究与方案设计阶段,现场调试与系统投入运行实施阶段。机组检修期间,安装与静态调试优化系统;机组运行期间,进行系统的动态调试与测试。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本项目预计启动时间为2020年8月1日,具体由招标人根据现场机组运行状况确定,本项目研究在项目启动后12个月内完成,整体项目验收完成不晚于2021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3台600MW及以上机组整体调试或协调控制系统的调试成功实施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电厂控制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应具有独立设计与实施控制方案或现场工程项目调试的经验和能力,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项目合同或项目验收报告等)。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29日9:00起至2020年7月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