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食堂管理及承包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庆热电有限公司食堂管理及承包服务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食堂管理及承包服务,乙方以劳务输出方式承包甲方食堂的服务工作,负责提供甲方职工早、午、晚餐及运行人员夜餐及客餐服务;其他与食堂管理相关的业务。甲方对食堂按现有的成本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以上工作,乙方需用18人完成。
规模: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200人左右,食堂一楼面积约800平方米,(其中厨房面积200㎡),食堂售饭形式采取自助餐形式。二楼3个包房,用于内部接待、会议活动等。
服务期: 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标的能力,营业执照上具有餐饮服务、食堂管理等相关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专项资质证书应处于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具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30日9时00分起至2020年7月5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