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清水锦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以及《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招标,择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为项目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项目
2.3、项目简介:清水锦苑住宅小区项目位于西宁市同安路,项目东至:青海可可西里食品 ;西至:锦绣街;北至:锦绣家园住宅小区;南至:同安路。项目总占地约62539.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8566.34平方米 ,其中:住宅136618.20平方米,商业6857.64平方米,托儿所115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106.7平方米,门岗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2833.80平方米。地下停车位498个,地上停车位60个。
容积率为2.33,绿地率为38.06%,绿化总面积:23802.57㎡,本项目规划物业管理用房、门岗、地下建筑属于物业不可收费面积。
2.4、服务内容:清水锦苑住宅小区项目住宅、托儿所、配套商业以及地下车库前期物业服务,主要包括前期物业服务期间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与管理、房屋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暖和环境卫生及绿化管理及养护服务、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管事项服务、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特约服务和延伸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平台无不良信息记录。
3.3、投标人须在西宁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独立处理责任的物业管理供应商。
3.6、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及运营期物业管理服务经验。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5日 持“西宁市物业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西宁城宏建设工程 领取相关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22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宁市 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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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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