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受吉林大学的委托,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吉林大学中心校区商贸楼一层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响应人前来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采购内容 |
采购地点 |
工期 |
最高磋商限价(元) |
土建专业 |
吉林大学中心校区 |
自开工之日起60天 |
¥2483470.00,含暂列金为:198157元。 |
二、资金来源
采购人预算内资金,资金已到位。
三、响应人的资格条件
1.响应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响应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合格的响应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响应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响应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在“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中查询),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应附所在单位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提供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并且在社保局网站可查询到社保信息)。磋商时应出具由法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否则磋商无效。
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等人员需具有职称证或岗位证;提供所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所在单位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提供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近三年度(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公司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年末的审计报告 )。
7.近三年(2017年-至今)已经完成的合同标的与本工程项目投资规模相当的同类或类似的修缮工程业绩(提供业绩的合同标的额应为本项目投资额70%以上的)1项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证明文件(施工合同原件及施工项目公示网页打印件,并提供详细国家级或省级或市级真实有效网址,业绩网页网址在U盘中用另一个word文档文件单独体现)】。
8.信誉要求:①供应商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等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②供应商应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对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相关行贿犯罪记录,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③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9.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信息登记的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10.供应商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具有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提供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连续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局网站打印件,并且在社保局网站可查询到社保信息),在本工程磋商活动的每一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供应商仅能派出一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磋商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11.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的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磋商的响应人,请在《中国 》、《吉林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中心网站》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函以及补遗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6月30日至2020年7月7日,8: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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