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结机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脱硝改造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钢宣钢现有3台360m2烧结机,机头仅配备有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未配备脱硝系统。河北省钢铁行业从2020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河北省《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9-2018),即:颗粒物≤10mg/Nm3,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基准含氧量16%)。目前宣钢公司烧结机机头氮氧化物不能满足河北省钢铁行业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要求,为保证烧结工序生产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立项实施烟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治理项目-脱硝改造项目:宣钢公司拟对3台360m2烧结机烟气治理增设脱硝工艺改造,分系统有1#、2#烧结机1#臭氧制备项目、1#、2#烧结机2#臭氧制备项目、3#烧结机1#臭氧制备项目、3#烧结机2#臭氧制备项目、脱硝循环水系统项目、脱硝系统附属设施项目六个项目,以满足超低排放达标要求。本次招标是指在现湿法脱硫基础上进行脱硝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EPC总包项目,宣钢公司只负责指定能源介质接引点。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安全设施专篇、职业卫生专篇、环保专篇、消防专篇等)、施工图设计(含非标件设计)、土方开挖(含地下管线、基础的处理)、三通一平、生产切改、地基处理、改造措施费、联合试运转费、特种设备检验费、设备成套供货(含机、电、液、仪设备、运输及保险、现场卸车及保管)、设备安装、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热负荷试车、保产、达产、服务、竣工验收办证、消防、建设区域内地面硬化、职工培训、服务及配合环评、完成安评(含预评价、竣工验收评价)、职业卫生评价(含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消防等手续办理及验收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和费用,除遇不可抗力外,均不增调合同价。
具体招标内容:1.宣钢1#、2# 360m2烧结机1#臭氧制备项目,负责2台臭氧发生室及制备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及1#、2#烧结机脱硝系统房屋建筑、主控室及配套工程,包括保温、防腐、采暖、通风、消防、调试、设计等全部系统,此外包括从1#、2#烧结机臭氧发生室至1#、2#烧结机脱硫塔前烟道上臭氧喷射装置间的管路系统设计、安装,负责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培训工作。为确保宣钢三台烧结机脱硝工艺的完整性、整体性,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标段和其它标段采购的臭氧发生器、烟道臭氧喷射装置、循环水冷却系统、电气等设备设施要具备统一性、一致性。
2.宣钢1#、2# 360m2烧结机2#臭氧制备项目,负责3台臭氧发生室及制备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负责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培训工作。为确保宣钢三台烧结机脱硝工艺的完整性、整体性,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标段和其它标段采购的臭氧发生器、烟道臭氧喷射装置、循环水冷却系统、电气等设备设施要具备统一性、一致性。
3.宣钢3# 360m2烧结机1#臭氧制备项目,负责2台臭氧发生室及制备系统的设计、供货、施工及3#烧结机脱硝系统房屋建筑、主控室及配套工程,包括保温、防腐、采暖、通风、消防、调试、设计等全部系统,此外包括从3#烧结机臭氧发生室至3#烧结机脱硫塔前烟道上臭氧喷射装置间的管路系统,负责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培训工作。为确保宣钢三台烧结机脱硝工艺的完整性、整体性,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标段和其它标段采购的臭氧发生器、烟道臭氧喷射装置、循环水冷却系统、电气等设备设施要具备统一性、一致性。
4.宣钢3# 360m2烧结机2#臭氧制备项目,负责3台臭氧发生室及制备系统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等,负责免费为本项目提供技术培训工作。为确保宣钢三台烧结机脱硝工艺的完整性、整体性,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标段和其它标段采购的臭氧发生器、烟道臭氧喷射装置、循环水冷却系统、电气等设备设施要具备统一性、一致性。
5.烧结机烟气臭氧氧化脱硝工艺配套循环水系统,包括配备凉水塔、循环池、循环泵以及管路阀门等相应的冷却水系统设计、安装、施工工作。为确保宣钢三台烧结机脱硝工艺的完整性、整体性,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标段和其它标段采购的臭氧发生器、烟道臭氧喷射装置、循环水冷却系统、电气等设备设施要具备统一性、一致性。
6.脱硝系统附属设施项目。烧结机烟气脱硝配套电气系统,仪表及集中控制系统设计、施工工作。2#、3#烧结机脱硫出口各安装1套超低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设备,包括在线设备的安装、调试、比对验收及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为确保宣钢三台烧结机脱硝工艺的完整性、整体性,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本标段和其它标段采购的臭氧发生器、烟道臭氧喷射装置、循环水冷却系统、电气等设备设施要具备统一性、一致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
3.2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200m2以上烧结机湿式钙法脱硫和湿式电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总承包业绩(臭氧脱硝、湿式钙法脱硫和湿式电除尘超低排放改造业绩要求具备至少两项)(投标文件中附清晰可辨的合同复印件,开标时携带原件,二者同时具备且一一对应,投标文件中合同复印件应能合同应体现合同承包范围、项目类型、签字时间等关键合同要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3.6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财务要求:提供2016年度至2018年度或公司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有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8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单位资质应满足3.1条的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总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5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获取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010-53310966
手 机:18701298819, 13716771570;
传 真:010-51957412
微信:18701298819 (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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