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五山校区计算机3室更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
项目编号:0835-200F34203911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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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投标最高限价) 交货完工期 五山校区计算机室3更新 人民币98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注:1、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为 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和服务指标对 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已登记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20年6月30日08:30 至 2020年7月7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