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底电缆及附属设施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项目单位为 浙江瑞安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瑞安1号海上风电场工程浙江省瑞安市东部海域,呈不规则多边形,场区中心离岸距离约为30km,平均水深16m~18m,东西向最长约6.6km,南北向最宽约3.5km,涉海面积12.7km2,总装机规模为15万kW。
场区内建设一座220kV海上升压站,拟布置在19#风机南侧1400m的海域。所有风电机组所发电能经220kV海上升压站升压后用海缆送出。海缆登陆点位于瑞安市周田畜牧场东侧的滩涂附近。陆上计量站布置在登陆点西侧,生产和生活设施统一布置在陆上计量站内。
规模:15万k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瑞安1号海上风电项目220kV海底电缆敷设及附属设施施工。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
1.招标的项目履行通过 内部投资决策程序;
2.招标的项目取得 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采购结果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1 项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海缆敷设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业绩证明文件,含合同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且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五年( 2015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身份管理过至少 1 个 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海缆敷设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本单位任命文件等)及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0 年 6 月30日9时起至 2020 年 7月6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15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