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供热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东电力热力营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山东公司供热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山东公司山东省内的火力发电厂“十四五”期间供热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及措施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地级市城市供热专项规划编制的业绩。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6月30日9:00起至2020年7月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