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协调优化和深度调峰工程招标人为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协调优化和深度调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号机组DCS控制系统协调优化和深度调峰工程。
2.2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华能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范围: 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两台机组DCS控制系统协调优化和深度调峰(至20%PE或更低),要求应用独立于DCS控制系统的优化控制系统来实现机组的AGC控制、一次调频、协调控制、主汽温控制、再热汽温控制、SCR脱硝控制的功能优化,并通过应用多种现代控制技术来改善机组原有DCS系统的控制品质,全面提高机组AGC考核指标和运行参数稳定性。在现有控制系统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控制策略优化,参数修改、整定、测试,控制回路的优化,定值扰动试验,变负荷扰动试验等所有的相关工作,要求达到在本厂实际使用煤种的非异常运行工况下,机组CCS性能各项指标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协调优化后保证不影响机组原RB及一次调频正常动作。。
2.4工期:计划2020.7.1-2020.12.31(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 集团级、二级单位或基层企业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在 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 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无。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方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6台350MW及以上容量超(超)临界火电机组AGC、协调、汽温及脱硝控制整体优化(部份功能优化无效)且成功投运1年以上(即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前)的工程业绩,其中至少包含3台350MW及以上容量超(超)临界火电机组深度调峰(最低30%Pe或者更低)的业绩。
要求上述投标方提供的各项业绩必须均以独立于DCS品牌的PLC(西门子、施耐德或同档次品牌)作为系统硬件平台并使用预测控制等先进的控制算法,并提供相应的合同证明(须包括封面、内容页、签字页)及投用(供货)证明,如未提供均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2日9时起至2020年7月7日17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