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台热电分公司锅炉吹灰系统及设备维护检修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轮台热电分公司锅炉吹灰系统及设备维护检修项目招标人为 轮台热电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轮台热电分公司锅炉吹灰系统及设备维护检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轮台热电分公司锅炉吹灰系统及设备维护检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新疆巴州轮台县拉依苏工业园区。
2.3 招标范围:负责吹灰器设备及系统的检修维护(吹灰蒸汽母管手动门后,含手动门及吹灰疏水系统)、吹灰管道检修维护、阀门检修及维护,包括1、2号机组吹灰器机务设备、电动机、拖链、拖链电缆及系统的日常检修维护、临修、抢修吹灰系统管道、阀门焊接工作,焊工由招标方委派,其余配合工作由投标方负责,焊材由招标方负责;负责1、2号机组所有吹灰器设备及系统的大修工作,(吹灰蒸汽母管手动门后,含手动门及吹灰疏水系统),包括1、2号机组吹灰器机务设备、电动机、拖链、拖链电缆及系统的大修等工作。1、2号机组所有吹灰器设备及系统必须在一年内全部完成大修并质保一年。
2.4 工期:1年。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 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3.2.1.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
3.2.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文件;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三个及以上的同等级发电机组设备检修维护业绩或五个及以上的下一等级发电机组设备检修维护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须提供可以反映承包范围的页面、合同签章页);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20年7月1日9时00分至2020年7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