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5MW燃煤发电项目进口调节阀设备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的建设地点:印尼苏门答腊岛北部亚齐省的达鲁萨兰特区米拉务县
1.2 项目的建设规模:2×225MW 亚临界机组
2.3 项目的建设工期:2018 年 12 月-2022 年 2 月
2.5 设备(标段)名称:进口调节阀设备
2.6 设备(标段)数量:22 台套
2.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
设备配置情况以及主要技术参数 |
本次招标主要范围 |
1. 主蒸汽压力:17.54MPa 2. 主蒸汽温度:550℃ 3. 凝结水设计压力:3.47MPa 4. 凝结水设计温度:154.6℃ 5. 0 段抽汽设计压力:9.97MPa 6. 0 段抽汽设计温度:471℃ 7. 低加疏水设计压力:3.47MPa 8. 低加疏水设计温度:154.6℃ 9. 冷段设计压力:5.06MPa 10. 冷段设计温度:373℃ 11. 辅助蒸汽设计压力:1.03MPa 12. 辅助蒸汽设计温度:373℃ |
1. 凝结水主水位气动调节阀 2 套 2. 凝结水副水位气动调节阀 2 套 3. 凝结水泵最小流量再循环气动调节阀 2 套 4. 0 段抽汽压力气动调节阀 2 套 5. 低加疏水泵出口气动调节阀 2 套 6. 低加疏水泵再循环管道电动调节阀 2 套 7. 冷段供辅汽管道气动调节阀 2 套 8. 辅汽供除氧器压力气动调节阀 2 套 9. 主蒸汽供轴封管道气动调节阀 2 套 10. 主蒸汽供轴封管道电动隔离阀 2 套 11. 辅汽供轴封减温装置 2 套 |
2.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上海港,如因其他因素影响设备交货,则将常熟港或太仓港作为货交国内的备选港口
2.9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80 天或满足项目需求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1.2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2.1.3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2.1.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文件,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一、3.2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要求内容 |
具体要求 |
1 |
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应为经国际认可的进口阀门生产厂家或被指定的区域代理商。 |
2 |
供货业绩 |
具有2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供货业绩2台及以上。 |
3 |
运行业绩 |
以投标截止日计算,近五年具有与本次招标设备相同及以上压力等级和口径产品已投用业绩至少1家 |
以上供货及运行业绩均须至少应包含国内对应的数量要求的业绩,且需要提供用户联系方式及合同扫描件备查。
3.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至 2020 年 7 月 8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