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戒毒局关于建立全省戒毒系统视频监控 集成商
备选库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省戒毒系统视频监控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快“智慧戒毒”建设进度,提高建设质量,经青海省戒毒管理局第二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公开向社会征集30家符合条件且实力强、信誉度好的信息化建设集成商,建立重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项目 集成商备选库,欢迎有意愿的集成商积极参与。现将集成商入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此次入库的30家集成商仅适用于全省戒毒场所视频监控项目 工程被邀请单位范围。
二、集成商入库所需具备基本条件
1、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年审的,正常经营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
2、具备软件开发资质,同时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3、需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安防监控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备采购、安装及系统集成能力;
4、集成商近三年内有同行业或相近行业业绩。
三、以下情形的集成商不接受入库申请
1、企业因商业纠纷正在被诉讼,或企业被法院处以强制措施状态未解除的;
2、企业或企业法人被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
3、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外国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4、因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被处理处罚的;
5、空壳公司、挂靠公司等;
6、法律法规有规定不得参与市场主体竞争或参与涉密项目工程的其它情形。
四、供应商申请入库所需提交资料
1、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注册资金、人员构成、近三年的执业业绩等;
2、营业执照、相关资质、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能够证明符合基本条件的相关证照的复印件;
3、上年度通过有关部门年检的相关证明,工商部门网站查询正常营业的截图证明;
4、不少于五份近三年同行业或相近行业的业绩证明,除提供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外,还要提供银行进账单复印件;
5、诚信承诺书。
以上复印件要求全部加盖公章。
五、报名受理时间
2020年7月1日10时至2020年7月10日18时整,过期不再受理。
报名审查和初核工作我单位委托 进行,最终入库集成商名单由我单位决定,公示无异议后在一定的范围内公布结果。如符合基本条件的集成商企业超过30家,我们将通过业绩评比、不良记录核查等综合方法筛选。
报名
报名单位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