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郴州北湖风电场项目场外道路新增工程量(道路及高低压线路、光缆等)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湖南清洁能源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郴州北湖区风电场项目,正在进行大件设备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发现有多处新增工程量需进行改造。1、从华塘大道设备堆场至江口风电场路口段原由中电建改造,现因江口风电场叶片长度与塔筒高度相比北湖风电项目较小,北湖项目在启运过程中发现有多处需重新进行改造;2、江口风电场路口至仰天湖路段经二次运输服务承包单位现场踏勘及塔筒试运与首支叶片运输中,发现有多处道路及高低压线路、光缆等需改造。现为保证后续运输工作有序开展,需开展北湖风电场项目场外道路新增工程量改造工程采购工作。
1、施工要求:
将沿线影响大件设备运输的旅游指示牌、高低压线路、电杆、通讯光缆、防撞墙拆除及恢复、波形防护栏拆除及恢复、道路等进行改造,与树木砍伐。(在该路段有其他需改造的地方,采取包干形式一并进行改造,必须保障北湖项目大件设备顺利通行。)
道路改造审批、林业、国土手续办理、费用补偿与施工过程中对外协调工作。
工程量:(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范围:S212省道( 大道设备堆场)至仰天湖X146与S212交叉口段(仰天湖路段),长度约40公里(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规模: 100MW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郴州北湖风电场项目场外道路新增工程量(道路及高低压线路、光缆等)改造工程标段(项目标段名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须独立承建过至少1项风电项目道路施工或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以及施工范围等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
3.2.4.投标人应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日9时起至2020年7月6日17时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