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2020-2021年贮灰场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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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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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贮灰场管理 |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贮灰场管理 |
200 |
本次招标工作范围及工作要求包括:
(一)工作范围:本次招标为云南巡检司发电有限公司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贮灰场管理项目招标,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拉转运输到贮灰场的灰、渣及石膏按管理要求进行分类堆放、推压夯实、喷水压尘、平台整形、贮灰场内道路改道等工作,并负责贮灰场、灰场管理站水泵、管道、阀门、喷淋设施等设备、设施巡检、操作工作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一是每天定期巡视灰场截洪沟(长约2.5km)、防洪沟(长约0.3km),并对沟内杂物淤泥落石等进行清理;二是每年至少清理一次月亮沟约(长约0.5km),保障雨季沟道畅通;三是每天定期巡视防洪竖井、挡灰坝、喷淋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招标方汇报;四是每天对灰场道路(约3.5km)进行维护、清扫和洒水车洒水(道路洒水范围:灰场管理站至贮灰场堆灰平台),时常保持道路清洁、畅通,路面不扬尘。同时,做好下雨运灰道路的垫填工作,保证正常运灰渣工作;五是每月定期对灰场道路(约3.5km)截洪沟、两侧排水沟进行清理,时常保持沟道畅通,道路截洪沟泄洪功能正常、畅通。六是每天启动喷淋设施、洒水车对贮灰场进行洒水抑尘工作,保证不产生扬尘污染;七是配合招标方做好灰场覆土绿化工作。
2、投标方贮灰场至少需配置装载机1台、推土机1台、压路机1台、20立方米及以上容量的洒水车1台,投标方应设置灰场管理班组,按招标方管理标准开展班组建设(招标方现场提供班组管理和车辆、机械检修用房屋,投标方负责对房屋进行日常维护与修缮,并配置相应的办公、生产用品,招标方提供生产用水用电。);至少应配置班长1人、工作人员6人,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年龄在50岁及以下的男性、身体健康,具备中学(初中或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车辆、机械驾驶员具备相应操作许可证。
3、投标方应设置管理项目部,本项目应设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所有人员食宿自理。
4、投标方自行负责贮灰场管理各类车辆、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及车辆耗用燃油配给。
(二)贮灰场管理工作要求
1、投标方应本着确保招标方#6、7机组发电生产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的原则,主动完成招标范围内贮灰场管理。灰场调湿碾压贮存作业过程:干灰调湿——摊铺——碾压——外坡护面,确保作业过程中不发生扬尘污染。
2、灰场在堆灰,应将灰场范围内的杂物清理干净,排洪竖井周围的灰面,应始终是灰场灰面的最低点,以排洪竖井为中心,保持1:20~1:30的坡度向外扩展,保护灰场渗透不及的雨水顺利进入排洪竖井,防止灰场集水影响灰场作业。
3、灰渣堆放一般宜采用退铺法沿铺灰带倾倒,切忌随意乱倒,自卸车卸下灰后,用推土机把灰推平,对于汽车不能到达的部分,用推土机及铲运机把灰渣运至事先规划的地点。正常情况下,设计铺灰厚度为50CM,实际摊铺可按50±5CM进行控制,灰和渣应分别铺筑,每九层灰铺一层渣。灰场堆灰按设计要求灰堆垂直高差为10M。
4、灰渣的碾压分为:一、灰渣压实区:要求严格按照设计的干密度认真压实,以确保堆灰体边坡的稳定;二、一般碾压区,要求平整和封闭堆灰体的表面,以提高抗风能力和抗雨水冲刷能力,防止或减少飞灰污染或雨水带走灰粒形成污染。灰渣压实遍数:灰渣压实区五遍,首尾两遍为不振动静压,中间三遍为振动碾压,灰渣一般碾压区,静压二遍。
5、灰场堆灰碾压的干灰调湿最佳含水量18~24%;若灰渣运至灰场含水量<15%时,应均匀洒水;含水量>15%时,应使含水量降低后再进行碾压。
6、灰渣碾压区的检测及标准:一般碾压区灰体赶回密度不需检测,只要表面平整,密实,不被人畜及机械破坏即可,压实区灰体碾压后要求≥1.1g/cm3 ,应随压随检测。
7、碾压机具及碾压方法:采用振动压路机静压和振动相结合进退错距法碾压,边角、凹凸边等大型机具无法到达的边缘部位应采用相同方法用手扶振动压路机进行碾压。在灰坝压实区,振动碾压要平行于坝轴行驶碾压,若分段施工,上、下层分段位置应错开,碾压作业应统一管理,严密组织,保证各道工序间衔接紧密,层次清楚,分段进行流水作业。
8、雨天应降低调湿灰的含水量,同时分段应减小,尽量做到随铺随压,加快铺灰碾压进度,在下暴雨时,应停止碾压作业;外坡护面压实体已形成1:3.2的外坡时,应及时按设计要求用粘土压实进行护面,然后培植草皮,以防灰面被侵蚀、冲刷。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2021年贮灰场管理】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2.具有2017-2019年火电厂贮灰场管理业绩证明(至少提供一份合同复印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4.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6至2018年(或2017至2019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三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5.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30 09:00到2020-07-0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30 09:00到2020-07-06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