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4水塔结构加固及防腐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第二次)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哈尔滨第三发电厂#4水塔结构加固及防腐项目改造,筒壁结构加固、内壁防腐修复、附属设施修复完善。
范围:#4水塔结构加固及防腐改造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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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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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塔结构加固及防腐改造EPC总承包 |
1500元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水塔结构加固及防腐改造EPC总承包】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中的任何一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壹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管理B证,且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的经验和业绩1个,至少需配备1名持安全员C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近6年(自2014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具有至少1台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新建业绩(承包范围必须包含冷却水塔),或具有至少1台淋水面积3500㎡及以上的冷却水塔新建或筒壁加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看出合同标的、数量、业主联系方式等内容,否则视为不合格业绩。
7.近三年(2017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8.近一年(2019年6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9.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10.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
1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6-30 08:50到2020-07-07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6-30 08:50到2020-07-07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