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区砖厂(南区、北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矿区砖厂(南区、北区)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位于锡林浩特市南郊境内。根据《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矿区砖厂(南区、北区)地质环境治理方案》要求,需对锡林浩特煤矿矿区废弃砖厂进行地质环境治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对锡林浩特煤矿矿区废弃砖厂(南区、北区)内固体废弃物的清运、废弃建筑物拆除、平整、废弃采坑削坡、整形、覆土、绿化等治理工程,详见方案及图纸。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0天(如因天气原因绿化不具备条件时可次年施工)
2.4施工地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矿区砖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7年-2019年)应具有1个及以上地质环境治理工程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以上人员要求均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5】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要求均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6】安全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C)。(以上人员要求均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2019年至今连续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03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10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