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大连电厂7S管理用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大连电厂7S管理用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道883号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电厂
2.2 规 模: 4×350MW;
2.3 建设工期:2年
2.3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见附表A;
2.4 交货地点: 大连电厂物资仓库;
2.5 交货期: 合同生效后,买方通知供货后24小时内到货;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无;
3.2.2资质等级要求:无;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接受国内知名品牌生产企业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2日9:00起至2020年7月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