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妇幼保健院一院两址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区妇幼保健院一院两址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200302R
项目
预算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分包预算:986.2023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备注 1 一院两址信息化升级改造 1 整体要求 (1)必须充分考虑医疗行业发展趋势,采用先进的体系结构和软硬件技术,满足目前以及将来相当一段时间对系统的需求。从而达到既满足我院应用整合现阶段工作对系统水平和能力的要求,推动计算机应用向更高级阶段发展,又能够在今后数年内保持其技术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从而保护投资的有效性。 (2)软件的研发严格执行国际软件工程的标准(CMM、ISO等),符合国际医疗软件的规范(HL7、SNOMED、ICD-9/10、IHE、XML等),符合卫生部《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要求,符合与信息集成平台建设与成熟度测评相关规定,符合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标准,符合医疗卫生行业及信息化政策法规。 (3)软件产品成熟稳定,功能模块齐全,符合应用规范,满足业务需求。 (4)应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扩展性,充分考虑当医院业务高峰期数据库访问量巨大的情况下,整个业务系统的性能,并能满足未来五年的医院发展和信息技术发展的需要,满足医院可持续的流程优化和系统集成优化的需要。 (5)建设内容符合互联互通测评电子病历评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 本项目要求采购国产产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承担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2.6 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和中国 (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点至投标截止时点后12个小时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7 投标人须根据朝纪发【2011】2号文件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转包; 2.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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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365trade.c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