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投清原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由抚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抚顺市发展改革委关于 投清原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抚发改审批【2019】1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投(清原)新能源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本金20%,银行贷款融资8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 (2)建设规模: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 (3)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电厂移交生产和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一年。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监理包括开工前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地基处理、工程施工、设备材料检查验收、试验、调试阶段、试运阶段、质量过程控制与验收、达标投产及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组织移交及交付生产阶段、竣工图纸审查及质保期内等工程监理和服务,参加项目工程后评价。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道路施工、土石方工程、基础施工、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调试、试运、送出线路、厂外道路、厂外取排水管线、10kV线路的迁移改造、厂外供热工程、厂外储料场工程、环境监理等主要内容的工程监理工作。 并包括配合招标人进行设备材料采购方案审查和现场的协调管理、文件资料审查、档案管理等。 本工程水土保持监理不在本标范围,为满足本工程正常施工、调试、运行的需要及确保工程的完整性,在以上项目中未表述的均应包括在监理服务范围内。招标人另行委托的项目除外。监理工作应按照“四控制(质量、造价、进度、安全)、两管理(档案信息、合同)、一协调(协调招标人与设备厂、承包人关系)的原则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监理资质及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近3年(2017年至2019年)内具有独立承担1个及以上30MW生物质电厂工程或1个及以上300MW燃煤电厂施工、安装、调试等工程监理业绩合同和用户签署的业绩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中级以上职称,并具有投产类似生物质电厂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电厂总监业绩。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的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的资格。(投标人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 及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投资 黑名单中。 3.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建设部或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完成本监理工作必备的自有仪器设备。 3.7其他要求: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工作必须的自有车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从2020年07月03日16时00分到2020年07月08日16时00分 凡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 ,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签收并报名(招标公告栏下方“查看更多信息”→该项目公告),报名时请按照报名表填写正确的单位信息,注意留存准确的 4.2发售时间:从2020年07月08日16时00分到2020年07月13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每标包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由投标人的银行基本户进行银行转账或电汇(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并在备注中注明“工程监理项目标书费”。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 收款单位 开户行:光大银行北京丰台支行 (3)递交标书费后在电子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7月29日10 时00分 5.2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29日10 时00分 开标 7. 其他 (1)招标公告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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