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秀全街乐同安置区)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秀全街乐同安置区)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花发改基〔2020〕18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花都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广清城际项目的专用资金中列支。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 具体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 2.4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 2.5招标内容: >2.5.1广清城际轨道交通项目(花都段)安置区工程(秀全街乐同安置区)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的相关工程检测、试验,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民用建筑室内环境现场检测等检测内容(具体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5.2 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检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①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②在进行检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③检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2.6 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为止,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部分检测内容须待场地问题解决后方能开始实施,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222.98009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4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3.5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 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3.6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 >3.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3.8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内容:1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2、见证取样检测3、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9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0年7 月4日00 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0年7 月27日10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 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7月4日00 时00分至2020年7月27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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