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陇东电力项目筹建处。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甘肃省作为西部新能源集中地,有着巨大的风光能源优势,是西电东送的重要电源点,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是华能集团在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布局,是以陇东送山东特高压通道建设为依托,规划的一体化大型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依据国家现行新能源政策,以陇东-山东±800kV特高压直流通道外送形式实现平价上网。
(1)拟开发区域位于甘肃省庆阳市境内。
(2)规模: 600万千瓦(风电450万千瓦,光伏150万千瓦)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了解掌握项目所在区域内地质环境条件的基本特征、地质灾害的现状;分析论证建设工程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设和运营中加剧或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对建设场地适宜性作出评估;提出防治地质灾害的意见和措施建议,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提供依据,报告深度需符合国家最新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应技术的要求。需按照规划总容量编制总报告,并按照每50万千万容量编制一个分册报告,每个分册报告中风电与光伏容量占比以甲方通知为准或根据甲方要求编制分册报告(总容量不超过规划容量600万千瓦,分册数量不超过12个)。并协助召开评审会(邀请甘肃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报告,并通过评审专家组的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或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近5年内(2015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业绩5个及以上(以合同为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须至少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公司正式员工(提交社保证明材料)。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从2020年7月3日9:00起至2020年7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