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卸煤系统带式输送机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卸煤系统带式输送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盛石路270号
2.2 规模:2台650MW二次再热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0年10月开工,2022年12月第1台650MW级机组投产,2023年3月第2台650MW级机组投产。本标段预计开工时间2020年10月
2.4 标段划分:本次为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带式输送机BC-3A和BC-5A及附件,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 石洞口第一电厂2×65万千瓦等容量煤电替代项目工程施工工地指定地点交货
2.7 交货期:详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中的交货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应具有2个及以上火电机组整台皮带输送机(整台皮带输送机带宽≥1.6米,轴距≥500米,额定出力≥2500吨/小时)项目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及额定出力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拟投产品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 7月6日9:00起至2020年7月14 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