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围场吉上、朝阳湾、杨家湾风电场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安防评估与等保测评技术服务,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围场吉上、朝阳湾、杨家湾风电场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安防评估与等保测评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
2.2服务内容:按照国家公安部、能源局及属地公安局、电网有关要求,开展华能围场吉上、朝阳湾、杨家湾风电场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安防评估与等保测评技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评价、定级及备案等,出具满足行政、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求的安全防护评估和等级保护测评两份报告并对提出的测评意见提出整改意见。
2.3服务期:2020年7月至2020年8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按照国家公安部、能源局及属地公安局、电网有关要求,开展华能围场吉上、朝阳湾、杨家湾风电场项目计算机监控系统安防评估与等保测评技术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试、评价、定级及备案等,出具满足行政、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备案要求的安全防护评估和等级保护测评两份报告并对提出的测评意见提出整改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2.投标人具备公安部国家级或北京市或河北省(或其他省级单位)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3.投标人应当具有满足等级测评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其中信息安全高级测评师不低于2人、具备国家重要信息系统保护人员证书CIIP-E(能源)(可从“中国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网www.djbh.net”-“测评机构”中查询,并提供相关截图/原件/扫描件),拟投入本项目实施人员不少于5人。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安防评估或等保测评技术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协议书为准)。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 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7月6日09:00时起至2020年7月1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