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送出过渡工程220kV降压变压器及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 嘉兴2号海上风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嘉兴2号海上风电场送出过渡工程220kV降压变压器及附属设备(含连接电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独山港镇。
2.2 规模: 总装机容量为300MW。
2.3 建设工期:2.4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台220/110kV、100MVA三相、铜线、双绕组带平衡绕组、有载调压、油浸式自然油循环自冷却型S11型电力变压器及其附属设备(含连接电缆)(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交货地点: 合同货物运输目的地为浙江省嘉兴市独山港镇本工程陆上计量站业主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2.6 交货期: 2020年9月30日(实际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与投标相同品牌、相同类型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或包含型式试验内容的检测(检验)报告(由国家认定的相应资质机构出具)。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来(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备不少于1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油浸式变压器的合同业绩(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关联单位证明无效),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7月06日9:00起至2020年07月1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