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陕煤集团榆林化学 煤炭分质利用制化工新材料示范项目一期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动力站工程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来源:自筹,自筹比例1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设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5台670t/h级(BMCR工况下670t/h)高温高压、自然循环、单炉膛固态排渣汽包炉,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招标范围:全套完整的脱硫系统废水零排放系统,系统出力1×15m3/h,含设计、采购供货、施工(EPC)等所有工作。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80万吨/年乙二醇工程动力站脱硫废水零排放系统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承诺书为准); 4、在近三年内(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03月01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5、具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类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具有近五年(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煤化工或电力行业脱硫废水零排放处理系统业绩且至少1项业绩已投运(以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7、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2019年中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显示结论良好(以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8、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以网页截图为准);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以网页截图为准);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4月24日08时30分到2020年04月30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上述时间内(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国家招投标网_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