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包头第三热电厂2×300MW机组煤场抑尘改造项目输煤煤场封闭网架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包头第三热电厂位于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黄草洼村。现有煤场贮煤量为12万吨,能满足2×300MW电厂锅炉燃用20天。煤场按同轨设置2台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设计,下设两条带式输送机。其中1台为DQL1500/1000.35型斗轮堆取料机,另外1台为QL1000.30型斗轮取料机。煤场北侧已封闭了220米,煤场南侧剩余部分60米未封闭,采用防风抑尘墙设计。
规模:2×300MW。
工期: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招标范围:网架采用正放四角锥三心圆螺栓球节点结构,外弦支承,东西跨度110米(支座中心线距离)、南北长60米(其中支座中心线距离56米,北侧悬挑4米),南侧山墙采用正放四角锥平面网架结构,围护结构采用压型彩钢板封闭。
网架结构柱距8米(支座中心线距离),支座球中心高度4.0米,三心圆网架拱高43.474米,网架下弦距斗轮机包络线上顶点不小于8米,南侧山墙支座埋件标高3.5米(地坪标高)。
扩建网架与已有网架采用伸缩缝衔接(主体结构脱开,围护结构搭接),扩建网架与已有网架的挠度差值小于20mm。
网架安装选用《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JGJ7-2010推荐的逐条积累滑移法施工,网架拼装平台必须采用满堂脚手架,应满足《北方公司大型脚手架会议纪要》规定。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包括设计、制造、供货、安装、试验、验收等全部工作。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投标人不得在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二)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2份(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签订之日应在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网架EPC总承包工程(跨度不小于100米)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8日9:00起至2020年7月17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