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热网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1项目名称: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热网工程。2.2 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热网工程。本项目管网施工总长约5.75公里。2.4 计划工期:拟定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0年10月竣工投产。2.5招标范围:2.5.1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热网工程施工,自农安电厂至位于建设路原宏宇热力供热管网,总长约5.75公里。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热网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项目配套热网工程施工的资格能力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原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压力管道安装GB2级施工资质。
3.2.2投标人近五年(自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含一项)类似供热管网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和合同履行情况(含建设单位给予评价、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7日起至2020年7月12日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