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港区设备操作及运行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广东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港区设备操作及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简介: 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洪洞村,紧挨华能海门电厂,码头通过能力为1220万吨/年,为周边客户提供散货接卸及中转、储存、混配等服务,近3年内吞吐量/操作量(吞吐量+转场量)分别为:2017年999万吨/1020万吨,2018年1028万吨/1104万吨,2019年915万/1002万吨;港区设备操作及运行管理服务项目实现外包,正在执行的合同至2020年12月31日到期,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海门港2021年-2023年港区生产调度、设备操作、巡检、理货及堆场管理、采制样、文明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
2.3招标范围:负责 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 公司港区生产调度、靠离泊及船舶服务、设备操作、停送电、两票办理、巡检、理货、堆场管理、采制样、环保管理、消防管理、港口设施保安管理、文明生产、运行技术管理等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广东海门港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港区设备操作及运行管理服务项目。
2.4服务期:3年,服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设施承装(修、试)资质。
3.2.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2个600MW及以上电厂(配套煤码头)燃料运行服务或5万吨级及以上散货码头运行服务合同(须提供相应业绩的合同首页、内容页、签字页扫描件)。
3.2.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管理过300MW及以上电厂(配套煤码头)燃料运行服务或5万吨级及以上散货码头运行服务生产项目的管理经验,有2年及以上项目经理的阅历,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7日9:00起至2020年7月1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