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南部三乡基础设施巩固提升改造项目
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县南部三乡基础设施巩固提升改造项目监理已由兴海县人民政府以兴政 110号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省级扶贫成效考核奖励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青发改法规 184号文”现对该规划项目进行国内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
计划工期:同施工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请于2020年07月08日至2020年07月1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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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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