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生石灰采购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能源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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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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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能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生石灰采购 |
漳平能源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生石灰采购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可以是石灰矿开采企业或具有石灰矿产品销售经营范围的贸易型企业。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经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的投标产品的检测合格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间不少于2项供货数量不少于1万吨的合同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供货范围或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联系方式等)。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⑴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⑵有行贿、受贿记录;⑶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⑷ 近三年内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被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 。
5.投标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6.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的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生产商与代理人同时投标。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07 09:00到2020-07-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07 09:00到2020-07-1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