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羊场湾煤矿人员定位管理系统(更换)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403231,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结合羊场湾煤矿的实际情况,分别单独在羊场湾煤矿一号井、二号井各建设一套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系统采用内嵌UWB定位、胶轮车监控、4G通讯、WIFI功能等模块化扩容形式的本安型综合分站,本次只配置精确定位模块,实现人员定位系统独立运行。安装范围:一号井主要覆盖2个采煤工作面、15个掘进工作面、3个车场、12个变电所及水仓、3个避难硐室、所有辅助运输和胶带运输沿线、回风巷沿线的出入口等区域地点布置本安型综合分站和相关设备及电缆敷设;二号井主要覆盖2个采煤工作面、9个掘进工作面、8个变电所及绞车房、2个避难硐室以及其他所有辅助运输和胶带运输沿线、回风巷沿线的出入口等地点区域布置本安型综合分站和相关设备及电缆敷设。
工程量:本次工程安装本安型综合分站118台、隔爆兼本安不间断直流稳压电源118台、本安型定位标识卡4500张,矿用隔爆型环网交换机2台等,敷设各类线缆80KM、安装各类接线盒480个等。
2.2采购范围:上述所有工程的施工、系统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2.3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厂家需具有ISO 9001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厂商只能为一家代理商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并且原厂商与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与,原厂商直接投标不用出具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4】井下所选设备或系统必须具备“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在有效期内)(附件:需要提供“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设备清单);
【5】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商独立承担具有UWB人员精确定位系统的业绩不应少于2个。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或合同签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或合同甲方或第三方权威机构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6】
【7】本项目不接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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