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基本情况:
1.1.采购项目编号:方正招标采购(2020)68号
1.2.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需林州市东姚镇洪河村白云岩矿资源
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预算金额:
normalTable style="BORDER-TOP: medium none; BORDER-RIGHT: medium none; WIDTH: 457.6pt;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BORDER-BOTTOM: medium none; BORDER-LEFT: medium none; MARGIN: auto auto auto 29.75pt; mso-border-alt: solid windowtext .5pt; mso-padding-alt: 0cm 5.4pt 0cm 5.4pt; mso-border-insideh: .5pt solid windowtext; mso-border-insidev: .5pt solid windowtext"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610 border=1>
1.5.采购需求:
包1:林州市东姚镇洪河村白云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详见《谈判文件》
包2:林州市东姚镇洪河村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详见《谈判文件》
1.6.合同履行期限:
包1:自资料提齐后15日内取得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
包2:自资料提齐后10日内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1.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符合下述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包>)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包1: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大型非金属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项目,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编制成员。■提供正式合同(原件)、方案扉页。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包2: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原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 ”<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投标人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1.7款要求。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9)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建筑石料用灰岩(包括白云岩、大理岩)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编制成员。■提供正式合同(原件)、报告摘要。
(10)具有有效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评估资格。■提供资格证书(原件)。
(1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评审时提交谈判小组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谈判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获取谈判文件:
3.1 时间: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3.5 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至时间:2020年7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4.2
5.响应文件开启:
5.1 时间:2020年7月1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5.2
6.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1 |
1 |
林州市东姚镇洪河村白云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 |
20万元 |
2 |
2 |
林州市东姚镇洪河村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编制 |
10万元 |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ay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