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N820JFR207C11506BD/PYGS-20HDGC020239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役前和在役检查试块设计和精加工外委项目
2.3项目概况:根据海南昌江核电厂3、4 号机组役前检查项目要求,现将海南昌江核电厂3、4 号机组役前检查及在役检查阶段所使用的试块毛坯和试块设计、加工、存储和计量项目进行外委。
2.4招标范围:
海南昌江核电厂3、4 号机组役前及在役检查试块的设计、精加工(两台机组共用一套试块)以及对机组在役检查大纲中关于试块部分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对在役检查大纲及相关文件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2) 编制在役检查试块清单;
(3) 完成试块毛坯图和精加工图的设计工作,并出版设计文件;
(4) 提供试块毛坯采购的技术支持(试块技术问题澄清等);
(5) 完成役检试块设计相关的其它工作;
(6) 配合委托方完成试块毛坯的验收工作;
(7) 负责役前和在役检查试块的精加工和计量;
(8) 负责试块精加工期间的监造工作,并对最终监造质量负责;
(9) 负责完成试块的二次运输服务。具体工作为:除委托方负责将役检试块出厂运输到指定点的一次运输工作,其余所有运输工作均由受托方负责,直至试块全部精加工完成后交付现场。
2.5项目地点: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所在地;受托方设计场所、试块精加工生产地。
2.6服务期:预计约为37个月,具体服务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中标方应按招标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服务和工作。
2.7质量要求或标准: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本项目合同及附件的约定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的组织和具体实施,保证服务质量,并对服务工作的质量负责,且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条例和行业标准规范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相关规定。
3.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发售时间:2020年07月08日17:00 — 2020年07月14日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