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海上智慧风场系统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见招标文件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丽江路 2 号;上海电力江苏省盐城市大丰 H3 项目现场。
序号 |
项目名称 |
进度 |
1. |
闵行燃机项目-雨水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4 个月(暂定) |
2. |
闵行燃机项目-调度交换机 |
继电器楼:2020 年 9 月;集控楼:2021 年 3 月 |
3. |
闵行燃机项目-化学实验室仪表、台柜、化玻器皿 |
合同生效后第 4 个月全部合同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4. |
上海电力大丰海上智慧风场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
服务期限:自 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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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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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燃机项目-雨水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1 批 |
闵行发电厂燃气- 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雨水排放连续监测系 统。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书 |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 4 个月 (暂定) |
上海市闵行区丽江路 2 号 |
3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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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燃机项目-调度交换机 |
1 批 |
本次招标为配置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调度交 换机系统,具体配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
继电器楼: 2020 年 9 月;集控 楼:2021 年 3 月 |
上海市闵行区丽江路 2 号 |
300 |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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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技术规格 |
工期要求/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文件价格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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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为调度交换机、录音系统、一体式调度台、音频配线柜、调度交换机柜等。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人对安 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 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 合。 |
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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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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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燃机项目-化学实验室仪 表、台柜、化玻器皿 |
1 批 |
本次招标为配置闵行发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示范工程化学实验室,具体配置为试验仪器、玻璃器皿、分析试剂、实验室台柜等。投标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 务和配合。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合同生效后第 4 个月全部合同设备运至电厂现场。 |
上海市闵行区丽江路 2 号 |
50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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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大丰海上智慧风场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
1 批 |
投标人根据技术规范要求,完成满足项目需要的设备安装和调试、数据采集和调试、大数据分析平台部署及预警应用软件上线、与三方厂家协调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与技术服 务及设备运输至项目现场等 |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
服务期限: 自 2020 年 8 月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 |
上海电力江苏省盐城市大丰H3 项目现场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闵行燃机项目-雨水排放连续监测系统 |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投标人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 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5.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6.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7.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8. 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9. 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雨水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或类似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供货的经验,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10.专项资格及业绩要求 10.1 资质要求:无 10.2 业绩要求:投标人的产品应近 5 年内至至少 2 个成功投产业绩,已投产的雨水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具有 1 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的记录。以上每个业绩必须同时满足:(1)雨水(或废水)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项目;(2)供货范围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分析仪表。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 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 10.3 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具备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及证书,并应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或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CCEP 认证,所提供的认证设备与 CCEP 证书及监测报告认证型号一致,同时进口设备或部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和国家计量部门的认证。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和先进的,并经过证明是完全成熟可靠的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所投标设备有关业绩列表(包括电厂机组的等级、设备容量等设备主要参数、用户名称、安装投产时间)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主要参数及签字页复印 件、用户使用证明、设备运行情况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及改进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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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否则无效) |
2. |
闵行燃机项目-调度交换机 |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 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投标人为代理商,应符合招标人接受代理商投标的情形,并已取得国外制造企业的技术支持和本招标项目授权销售代理证明文件。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 7.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8. 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9.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均应负责投标设备的全部性能保证、与相关设备的技术接口、与热力系统以及其它辅助设备的技术接口及热力系统参数优化。 10.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调度交换机)或类似设备的设计和制造供货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11.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设备、材料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进口设备、材料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和报价。 12.专项资格及业投标人/投标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近 5 年内应具有 1 个及以上发电厂同种设备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有 1 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电厂机组的等级、投产日期和参数、数量、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包括业主www.dlztb.com/about/copyright.html" target="_blank">联系人及电话)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3. |
闵行燃机项目-化学实验 室仪表、台 |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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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化玻器皿 |
3. 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等不良行为;在《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4. 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段投标。 5. 对于同一项目中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 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7.投标人具有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的设备的供货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8. 投标人或技术支持方应具有化学实验室仪表、台柜、化玻器皿)或类似设备供货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9. 本次招标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价。 10. 专项资格及业绩:投标人/投标产品近 5 年内应具有 2 个 3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或 E 级及以上燃机机组配套化学实验室水分析仪表、试验台(柜)、玻璃器皿等的供货业绩,以上业绩必须有 1 年及以上的安全运行记录。且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已证明是安全可靠,未发生偷工减料、设备部件受力或腐蚀损坏等严重设备事故。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合同文件的封面、签字页和参数页的复印件(应能说明电厂机组的等级、投产日期和参数、数量、用户使用情况证明,包括业主联系人及电话)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 |
上海电力大丰海上智慧风场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 投标人近 3 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4.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国家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 项目经理要求:推荐的项目经理应为投标单位正员工(以社保证明为准),具备3 年以上项目经理资历,参与过2 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且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安全知识和管理协调能力,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质条件 (a) 投标人应具有软件集成成熟度CMMI 三级及以上资质; (b) 投标人投标的软件产品应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投标人具有风场或集控中心大数据分析平台建设或类似工程的业绩,使用情况良好,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和业主评价。 3. 投标人需获取风机整机厂家及业主方数据接入安全许可。 |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0 年 7 月 7 日至 2020 年 7 月 13 日全天。
热线服务: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