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脱硫石膏销售项目公开招标 采 购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柳州电厂2020-2021年度脱硫石膏销售项目公开招标。
2、资金来源:/。
3、项目地点:广西柳州市鹿寨县鹿寨镇建中西路168号
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就脱硫石膏的销售进行招标。
合同期限:12个月,起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11日止,最终具体进厂时间,由招标方提前15天通知中标方。投标人购买项目法人发电副产品脱硫石膏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脱硫石膏的运输,保证脱硫石膏及时拉运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运输时间由项目法人统一调度安排。
数量(暂定):脱硫石膏约3万吨。
注:招标人不为中标人提供车库,石膏粘车清理等措施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项目法人对合同期内石膏产量、品质不做任何承诺,各承包人须对此表示认可,并接受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脱硫石膏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至少拥有3辆以上符合交通、运管、环保规定的粉料运输自卸车辆的运输能力。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意向书中应明确所委托企业能用于本项目的并符合上述要求的运输车辆及其证明文件。如出现两个及以上投标企业均委托同一运输企业情况,提交车辆证明文件有部分或全部重复时,则以报名先后顺序确认,后者将不计入该运输能力中;
(4)投标人应具备4000吨及以上临时堆放脱硫石膏场地 ,并提供相关证明;
(5)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0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具有脱硫石膏经营业绩,且需提供合同文本(合同业绩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服务范围、购销数量、签定时间、合同签字页等信息)及销售货物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7)无不良信用记录(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查询)或查询有记录但已经执行完毕的;
(8)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0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13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