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3年度煤炭、湿排灰、粉煤灰厂内转运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30MW+2×680MW燃煤火力发电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2020-2023年度煤炭、湿排灰、粉煤灰厂内转运 |
2020-2023年度煤炭、湿排灰、粉煤灰厂内转运,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0-2023年度煤炭、湿排灰、粉煤灰厂内转运】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格。
3.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能力,需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相关项目的合同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提供上一年度(2019年)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注: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09 09:00到2020-07-15 18: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09 09:00到2020-07-15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