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金桥热电厂职工餐厅、热力部职工餐厅托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概况
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位于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南工业园区内, 规模:2×300MW。均为燃煤发电机组。本次拟对厂区职工食堂餐厅项目进行招标。
服务期:本项目招标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招标范围:
金桥热电厂职工餐厅、热力部职工餐厅的托管服务,合计就餐人数约450人左右,主要包括食材采购、职工餐加工、熟食半成品加工、食品卫生、菜品花样、营养搭配、原材料进货价格把控、就餐环境卫生、厨房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等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酒店管理或餐饮管理。
2投标人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今)内须具有至少1份就餐人数200人以上的职工食堂服务合同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10日9:00起至2020年7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