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昭觉龙恩、果则风电场项目施工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服务,招标人为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批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昭觉龙恩、果则风电场项目施工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服务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四川省凉山州。
2.2服务内容: 昭觉龙恩、果则风电场项目施工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编制服务
2.3服务期:服务期为 2 个月,暂定 2020 年 7月 30日 至2020 年 9 月30 日(最终以项目单位书面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以甲方提供的本项目图件及相关资料为基础,调查本项目拟使用林地的现状、编制拟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现状调查表)、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等技术文件,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
(LYT 2492—2015)和四川省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和技术标准,完成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
(2)涉及成片(≥0.067 公顷)林木采伐且有活立木蓄积的,开展伐区调查,编制本项目拟使用林地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
(3)涉及使用退耕还林地和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的编制退耕还林地和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置换方案;
(4)通过本项目使用林地县级查验;
(5)通过本项目使用林地专家评审;
(6)贯彻专家评审意见,在 5 个工作日形成正式技术文件。
(7)其他国家及四川省林草主管部门要求在本环节应完成的工作。
2.使用林地报件批复技术要求
(1)在本项目前置文件齐全的情况下,一个半月内取得四川省林草局及凉山州林草局颁发的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文件。
(2)独立完成本项目使用林地公示,甲方给予必要的协调;
(3)独立完成本项目的技术文件组件;
(4)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县级文件到凉山州林业局的报送;
(5)独立完成本项目的州级文件到四川省林业厅的报送;
(6)独立协调四川省林业厅取得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 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类似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2020 年 7 月 9 日 9时 00 分起至 2020年 7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费:500 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