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眼科医院是深圳市唯一公立眼科专科医院。根据《关于全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深圳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遴选办法》及招标采购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详见附表)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欢迎各投标公司对下列产品和有关服务进行谈判。
一、项目名称:详见附件《耗材招标目录》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坚持高性价比的原则,评标使用综合评分法
三、采购周期:18个月
四、采购文件获取办法:报名成功后发送采购文件到报名邮箱
五、现场报名及提交纸质资料时间:
2020年7月9日-2020年7月15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现场报名并通过资格预审(详见本公告“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内容)的投标公司才能参加现场投标(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六、 (如开标时间或地点有变更我院将在开标前发送电子版通知至各投标公司邮箱,请各投标公司自行关注电子信箱,我院不再 注: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一本正本、五本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正、 副本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如果发生正本、副本内容冲突的情况,招标单位一切内容以正本为准。 八、供应商资格和投标要求(未达到以下要求,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生产企业近两年内无生产假劣医用耗材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经营企业近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所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要求提供。 4、注册资金、信誉:注册资金50万或50万以上,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履约能力等信誉良好。 5、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供应商为制造商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明文件: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6、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扫描件;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投标人需提供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该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界定的相关文件,以及由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说明书,原件备查。 7、获得生产企业或全国总代理或省级代理授权代理投标的授权书(须提供各级授权书及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 8、第三方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书(如进口产品无检测报告书的,需出具报关单和免检说明);无需第三方检验的产品可由厂家自检报告代替,并说明无需第三方检测即可生产。 9、品牌知名度及市场承认度:在全国范围内≥2家医疗机构在用。 注:必须提供所投产品使用证明(如厂家承诺函、供货发票、供货单、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之一,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九、经办机构:深圳市眼科医院采购办 十、公告发布说明:深圳市眼科医院网站发布的公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补充及说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公司密切留意本网站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十一、我院将根据需要进行生产地考察或试用。 十二、联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