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分公司光伏电站委托运维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扬州发电有限公司赣榆分公司装机容量40MW。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光伏电站装机容量8MW。尚德东台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39.8MW。江苏华林新能源有限公司装机容量31.25MW。江苏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如东光伏电站装机容量20MW。华宇泰兴市新能源有限公司装机容量5MW。兴化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姜堰分公司装机容量19MW。福新宝应新能源有限公司装机容量5MW。福新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装机容量5MW。江苏金湖能源有限公司陈桥光伏发电分公司装机容量50MW。江苏仪征新能源有限公司装机容量68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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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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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11个光伏场站委托运维服务 |
11个光伏电站的生产运维(运行、维护、消缺等)全部工作(不包括送出线路、技改项目、技术监督),具体包括光伏场站生产现场设备与其配套的所有的生产和附属生产设施及生活设施的操作、监控、巡检、记录、事故处理等。包括:电气一、二次系统、信息通讯电源及通讯线路、主控楼、生产值班楼(水、电、门窗及各项生活服务设施)、照明系统、库房备品备件等运行服务工作;全厂站所有区域设备的保养、维护消缺(不包括集电线路检修、箱变及变电站设备消缺费用超过2000元以上的消缺工作、变电站计划性检修等)及定期工作等。详见招标文件。 |
500 |
本次招标服务期限暂定一年(12个月),服务期限结束后,服务优良,经招标人认可后,可续签一年。
注:本标段是第二次招标,已经正常参加过投标的单位不需再缴纳标书费,只需报名参加,联系招标公司视情对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设置免收标书费后(如电话联系不上,可发邮件),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各投标单位均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公司对第一次投标缴纳的保证金直接办理退还)。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公司11个光伏场站委托运维服务】
1.投标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安全质量要求:自开标日前五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
3.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4.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开标日前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不曾在任何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1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
12.投标人近3年内(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时间)光伏运维业绩项目总容量需达到100MW及以上(连续维护业绩项目容量按年度累计),且其中需有一项运维业绩项目容量不低于20MW,提供合同扫描件及业主联系方式备查。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7-10 11:00到2020-07-2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07-10 11:00到2020-07-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