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基于大数据理论的汽轮机冷端优化及其试验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基于大数据理论的汽轮机冷端优化及其试验平台项目。
2.2项目简介:机组所产生的生产实时数据,本身具有多元性,互联性及动态性特点,仅靠人工处理将很难分析出其中的规律,也很难从电力企业实时产生的海量数据中发掘出易于理解的知识。数据挖掘与数据库知识发现技术作为一门新兴的学科,可有效的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可科学的指导机组的生产运营。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信息化技术的不断提高,数据挖掘方法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该方法具有实时性强、适用性广等优点,可弥补传统机理方法的不足。因此,建立基于大数据挖掘的汽轮机及其冷端系统性能监测,优化指导及其试验平台是非常有必耍的。
2.3招标范围:采用基于大数据理论的全息诊断技术构建基于实时运行和历史数据的经济性能计算、评价、诊断模型,采用“分层、逐类、多方面”纵横对比的诊断方法,实现能耗状态的监视、评价、诊断及管理改进。以1000MW机组为对象,设计一套基于大数据仓库技术的汽轮机冷端优化指导系统及其试验平台,建立最小二乘支持向量机与机理方程相结合的混合灰箱模型,提高预测精度,通过关联规则挖掘出考虑更多现场运行实际的冷端优化指导平台,基于模块化和数据挖掘的思想,实时指导机组运行。(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汕头海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基于大数据理论的汽轮机冷端优化及其试验平台项目。
2.4项目工期(服务期): 工期150天。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无故延期将按合同或技术协议中的考核条款进行考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具有软件开发的经验范围。
3.2.2 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运行优化的相关业绩(附合同扫描件)。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7月10日9:00起至2020年7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