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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金川水电站工程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0-07-10     浏览:2    
核心提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金川水电站位于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金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阿坝州金川县境内的大渡河上游河段,是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6个梯级电站,上游与双江口水电站相衔接、下游为安宁水电站。工程坝址距成都市公路里程约425km,对外交通方便。

电站采用坝式开发,总装机容量86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215MW的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金川水电站为二等大(2)型工程,枢纽工程主要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左岸引水发电系统、右岸溢洪道及生态泄水道和泄洪洞等建筑物组成。可研总工期72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26个月,主体工程工期37个月,完建工程工期9个月,第一台机组发电工期63个月。目前,金川水电站工程已全面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11月截流,2024年11月导流洞下闸水库蓄水,2024年12月底首台(批)机组发电,2025年9月底所有机组投入运行、工程完工。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调查与监测服务范围包括:以高精度遥感影像解译、无人机航空摄影、工程地质测绘等为主要手段,结合可研成果开展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调查,对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害性及风险进行评价,提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对库区及坝址区公路沿线重点区域实施监测,建立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平台。

2.3服务内容

投标人应负责金川水电站工程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全面收集、系统梳理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原有地质灾害方面的评估、勘察、治理及监测等成果资料;
  (2)结合前期可研成果,负责进场后对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状况及监测区域进行重点排查、摸底,编制地质灾害调查及监测实施方案,经委托人组织审查后实施;
  (3)按照审批后的地质灾害调查及监测实施方案,以高精度遥感影像解译、无人机航空摄影、工程地质测绘等为主要手段,具体开展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调查和评价工作;
    (4)在现有成果基础上,负责按照相关标准规范提交地质灾害调查相关报告及文件,主要包括《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报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评价与防治建议报告》,以及相应的图件等;
   (5)按照审批后的地质灾害调查及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金川水电站库区及坝址区公路沿线重点区域的监测实施工作(监测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等),建立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平台;
    (6)负责按照委托人要求提交项目月度或季度等阶段性进度报告;
    (7)负责仪器设备及信息平台维护管理工作;负责整理分析试运行期及运行期监测成果,提交季度监测报告及监测总报告,保存并向委托人提供每期监测的原始记录资料;
    (8)负责收集、编制地质调查、监测及信息化平台建设等合同约定所有工作所需的资料,完成归档移交;
    (9)配合委托人修编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

2.4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工作全部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止,计划时间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总服务期16个月。其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后15日内完成大渡河金川水电站工程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实施方案的编制与审查,2021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监测设备安装、信息化系统建设及项目预验收,预验收完成后进入运行阶段,运行期至2021年12月31日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具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甲级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勘察资质甲级。

(3)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大型水电站地质灾害评估及安全监测服务项目业绩,或近5年来(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区域性(区域性是指以区县、图幅、流域为基本单位,下同)地质灾害评估及安全监测服务项目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担任过大型水电站(或区域性)地质灾害评估及安全监测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

3.2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且未在禁止投标名单内。否则,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7月1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17日 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备注: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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